企业内控是如何盯上人、刨出事、决定是否移送公安的
01
企业发现员工贪腐受贿,一般有两种途径。一是审计部门发现问题,直接交给纪检部门;二是纪检部门接到举报后进行调查。举报途径一般有举报信箱、举报电话、信件、邮件等方式,有的企业还专门设置了内网举报窗口。
一般来说,集团接到的举报信息更多。尽管很多企业,在集团下边还有很多下属公司,但集团的举报信息一般都会多过子公司。即便下属公司有自己的举报途径,很多人还是更愿意直接举报到集团。
企业接到的举报信息中,一般以举报企业中高层的居多。尤其是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,他们手中有具体的权力,举报多集中在这样层级的人里面。至于执行层的员工,被举报的相对较少。
02
内控人员认定事实,认定方式基本如同经侦、反贪、纪委人员认定违法犯罪。书证,肯定是更重要的证据。内控人员首先会通过调阅材料,了解举报内容是否属实,核实业务的执行过程。
但很多案件,如同侦查社会上的经济犯罪案件、职务犯罪案件一样,对人的调查和对书证物证的取证,是交叉进行、相辅相成的。
走访了解也非常重要,主要是走访责任人周边的人和责任人本人。至于说会不会故意跳开责任人不聊,一般来说,没有特殊的原因,是不会的。
内控人员需要了解整体情况。比如工作是怎么整体开展的,怎么决策的,怎么进行的,谁在里面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,以便厘清责任人问题和每个责任人起到什么作用,为后续处理奠定基础。
企业内部的贪腐受贿违法犯罪,往往一个人的作用不行,一个举报大多能牵扯出几个人或者多个人。多数情况下,是存在制度流程上的原因的。
规模大的企业,层级很分明。对高层级的人员进行调查,是需要向上级请示的。比如调查总监级人员,就要向总裁或副总裁请示。在国企,纪委是垂直部门,纪委在调查比自己层级高的人的时候,要向高一级的纪委请示。
03
那么,哪些案子移送公安,哪些内部消化呢?一般来说,纪检部门会根据具体情节、严重程度以及责任人态度,综合进行评估。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独立的评估标准。
企业纪检部门对一个案子的查处期,一般不超过三个月。对事实明确的案子,用时会非常短。只要不是重大事件、现行犯,调查期间,责任人的职务是正常履行的,直到事实调查清楚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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